艺术教育系

书法系篆刻实训室

发布时间:2019年12月31日 点击数:3439
 


篆刻实训室是书法系教学实践、艺术创作和学术研究等重要的平台,为逐步实现实训室建设和管理的科学化、规范化,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办学质量,特制定本条例。

一、实训室管理体制

      篆刻实训室由书法系系部统一领导,实行专任教师主持日常教学和管理。

二、实训室工具材料管理

实训室器材设备、工具材料的增拨、验收、报废及耗材的使用等统一登记造册,并定期清查核对,一般每年至少一次,应遵循节约的原则,有效利用耗材,保持可持续使用设备的良好工作状态,努力提高利用率,为系部的教学科研服务。

三、实训室环境卫生与安全管理

  1、学生进入实训室必须服从指导老师的管理,不准迟到和早退,不准大声喧哗,。学生进入实训室,出不要的学习用品,其余物品均不得带入,如发现立即没收并按违纪处理。

  2、学生每次操作实践之前,首先检查工具材料是否完好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登记。

  3、学生下课时,应将工具材料摆放归位,按老师要求整理好各设施在离开。

  4、实训室严禁烟火,以免发生意外。

  5、由于违反上述要求,造成损坏,追究违纪学生责任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。

四、指导教师职责

1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制定实训室实习教学。

2、认真制定并实施课程教学大纲,明确教程教学的目的和培养目标。

3、加强对学生的教学管理,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实习要求,并督促、检查和考核学生的学习进度,提高教学效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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