艺术教育系

教室文明守则

发布时间:2019年12月30日 点击数:3226
 

 

1.      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基本场所,必须保持肃静和整洁。不得在教室做教学和学习以外的事,以免影响他人学习。

2.      师生必须讲文明、讲礼貌。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教学楼。

3.      自觉维护教学楼的清洁卫生。不得在抽屉内和地上乱扔果皮、纸屑,随地吐痰,不得在教室内吸烟、吃零食,不得在门窗、桌椅与墙壁上涂写、刻画和张贴。

4.      爱护公务。教室内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搬动,故意损坏者必须赔偿,带出者视为盗窃。

5.      教学楼内外必须保持安静,上课和自习时间必须关闭通讯工具,不得在教学楼内戏耍、喧哗或大声交谈。交通工具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停放。

6.      上课前,学生必须把黑板擦干净,教室进入教室,由班长带领全体同学起立向老师致敬,老师答礼后方可坐下。

7.      上课时,学生要专心听讲,不睡觉,不讲话,不做影响他人的动作;老师提问时,学生要起立回答;学生发问要先举手,征得老师同意后方可起立发问。

8.      维护良好的课堂秩序,按时上下课。上课迟到者,必须在教室门口立正报告,老师答允后方可进入。

9.      上课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教室。

10.  离开教室时要关闭电扇、空调、照明灯及门窗。

11.  不经学生工作处批准,不得在教室中举办舞会和其它与教学无关的活动。违反上述规定者,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。

12.  教室管理人员必须维护教学楼的肃静、整洁,如发现有违反本守则的行为,应及时予以制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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